山西市场网讯(记者 曹翀)日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开始缴费。2024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670元。2024年预收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从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底。
《通知》明确,山西省全面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各市全面清理与待遇清单和省里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不符的待遇保障政策,不得自行出台任何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实现医保制度、政策等规范统一。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通知》明确,要扎实落实门诊保障政策,多措并举巩固门诊保障水平。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继续执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待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参保群众基层就医,提升待遇可及性和待遇享受便捷度。
《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按照国家要求,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将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